放射源 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按释放辐射的类型可分为α源、β源、γ源和放射性核素中子源。
密封源是密封在包壳或紧密覆盖层里的放射性物质,该包壳或覆盖层具有足够的强度,在正常的使用条件和正常磨损下,不会有放射性物质散失出来。密封源主要有钴-60、铯-137、铱-192和镭-226等;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全国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共67,430 家。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14,415 家,在用放射源126,991 枚(其中Ⅰ类放射源12,887 枚,Ⅱ类放射源15,195 枚,Ⅲ类放射源1,979 枚,其他放射源96,930 枚);
生产、销售、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53,015 家,共有各类射线装置151,054 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已收贮废旧放射源40,341 枚, 已转运或收贮至国家放射源集中暂存库以及由生产厂家回收的废旧放射源共152,109 枚。
辐射事故 2016 年,全国共发生9 起辐射事故。其中,较大辐射事故1起,为天津Ⅱ类射线装置误照射致人伤害。一般辐射事故8起,1 起为放射源落井,落井后已作封井处理,涉及1 枚Ⅳ类放射源;7起为放射源丢失或被盗,涉及7枚Ⅳ类或Ⅴ类放射源。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已找回2枚放射源(1枚Ⅳ类放射源和1 枚Ⅴ类放射源)。事故未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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